「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航海科學生會組織章程」
2023.09.22訂定
壹、學生會宗旨
一、建立航海科學生與師長溝通的橋樑。
二、組織學校及科內活動的企劃與發展。
三、舉辦科內各式活動。
四、凝聚科內同學情誼。
貮、學生議會
學生議會由航海科各班班代組成,負責傳達意見及大會之決議。
參、學生會幹部
一、學生會幹部包括會長、副會長、文書長、財務長。
二、學生會幹部由航海科二年級學生擔任,任期一年。
三、學生會幹部之選舉,除首年(2023年)之會長及副會長人選由科主任指定二年級學生擔任外,爾後每學年第1學期於開學日後兩週內向前任學生會長提出參選之意願成為候選人,並於每年九月的最後一週進行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之選舉;全體航海科學生皆為選舉人。
三、文書長及財務長由學生會長任命,如需增加幹部「職稱」亦由會長提出,並經學生議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欲罷免學生會幹部將由各班班代、學生會幹部及師長共同提出,並經學生議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肆、會員
一、本學生會「會員」包括航海科全體學生。
二、會員有參與各式學生會舉辦之活動的權利。
三、如因會員允諾參加本學生會舉辦之活動而不覆行應盡之義務或有嚴重危害本會之行為者,將剝奪會員部分權利或建請科主任予以懲處,剝奪之權利將由科主任提出並透過學生議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則不得予以限制。
四、欲恢復會員權利,需經科主任及學生議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則不得予以恢復。
伍、活動辦理
一、將由各班班代、科主任或科內師長、學生會幹部共同提出活動方案。
二、活動方案將在學生議會上提出,並由各班班代轉告LINE班群。
三、由各班班代代表各班級在會議上執行投票權。
四、活動將由學生會幹部進行規劃,而各班班代將負監督之責。
陸、經費與會費
一、本學生會不收會費。
二、舉辦活動所需經費將由各班級共同分擔,如參加各類型訓練或實習等特殊原因除外。
三、經費來源包括家長捐贈、各班提供、師長捐贈或其他來源。
四、學生會經費將由財務長管理,並提供各項收據及證明,辦理活動結束後或定期公周知。
柒、章程增修
一、本章程如需增修條文將由至少三位班代連署,並在學生會議上提出。
二、需經學生議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則不得予以增修。